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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 兴安盟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8日至11月9日,盟委第巡察组对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6年128日,盟委巡察组向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履行整改责任,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院党组第一时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态度全盘接受、照单全收。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召开5次党组会,逐项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动态调度、对账销号。2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主动认领、严肃整改,以扎实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的政治态度,牵头抓总、狠抓落实。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并就重点难点事项单独听取专题汇报,逐项推动落实。带头领办5项重点难点问题,牵头攻坚关键环节。同时,从严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分管领域问题逐项认领、狠抓落实,形成“书记带头抓、班子分工抓、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院党组严格落实“整改一条线”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程监督的整改推进体系。积极对接盟旗两级分管领导,主动汇报巡察整改进展、存在问题与整改思路,全程接受上级监督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落实落细。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兴安盟检察分院、扎赉特旗组织部、扎赉特旗巡察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破解整改中的专业性、政策性难题,科学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及时将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相关材料规范报送至盟委巡察办、兴安盟检察分院等上级单位,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二、紧盯巡察整改意见,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范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集中学习3次;强化规定制度学习,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2次。二是规范检委会全流程管理,会议召开3日前完成案件材料的整理报送,确保委员提前熟悉案情、充分研究论证;严格规范检委会记录归档、备案工作,指定专职记录人员,3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会议纪要,5个工作日内上报兴安盟检察分院备案,同步规范档案管理。三是发挥检委会决策作用,截至2026年5月8日,共召开检委会5次,研究重大工作事项1次,组织讨论疑难复杂案件6件。

(2)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法律监督本职本源。二是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力量配备,实现1名员额检察官、2名辅助人员常驻,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与扎赉特旗公安局召开侦协办联席会议,对2025年侦协办运行情况进行梳理研讨,并对2026年侦协办实质性运行达成共识。三是与扎赉特旗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1次,针对同一社区矫正对象发生同类问题的情况,形成1份分析报告,同步抄送至社区矫正机构。会同扎赉特旗司法局开展联合检查2次,并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建立《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跟踪督促落实监督意见机制》,对提出的每件纠正意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

2.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求方面

1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是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二是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30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核查,已全部按要求书面向兴安盟检察分院报告。三是严格履行司法救助相关工作职责,规范调查核实流程。对救助申请人核心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掌握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切实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救助。

2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组织未检人员集中学习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3次,提升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的意识。二是加强与监察、公安、教育、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联合签署《扎赉特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联动处置效能。三是将4名考察期内的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纳入社区(嘎查村)、公益组织平台帮教,并与团旗委、社区、嘎查村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小组,共同开展帮教工作。

3)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一是组织刑事检察部门进行专题培训4次,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增强检察人员程序意识。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对发现的案卡填录、部分文书未上传等问题全面整改。三是制定《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质效研判分析制度》,强化办案数据深度研判分析。

3.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

1加强驻所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看守所执法细则》等业务知识,提升驻所检察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会同扎赉特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推进会1次,就相关问题进行推进和落实。三是开展“我做一周驻所检察员”活动,每周抽调一名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助理驻所开展检察工作,切实加强看守所检察监督力度。

2强化行刑反向衔接。一是组织检察人员系统学习《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熟练掌握移送程序等相关规定。二是安排专人对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梳理分析。2024年至今,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均在办案系统中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三是会同扎赉特旗公安局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

3严格侦查程序审查。一是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熟练掌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二是与公安机关签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开展两项监督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4规范办案程序。一是组织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处置要求。二是建立“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专用账户”,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对人员调整事项依规制发党组文件,提醒综合业务部及时在办案系统中调配更新。

5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一是组织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学习《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准确掌握量刑标准、量刑方法。二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内容,提升履职能力和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落实“每案必检”要求,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4.加强风险防控方面

1严格审核把关法律文书。一是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学习交流活动,着力强化文书说理充分性、严谨性和规范性,提升检察人员文书制作能力。二是强化起诉书审核把关,实行双人校对,筑牢案件审查起诉质量防线。

2规范刑事案卷管理。一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提升归档意识。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保密法规。一是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升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普通密码使用管理规定和检察机关密码设备安全保密管理细则》《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增强检察人员保密意识。

4提升消防安全应急能力对办公楼内整体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改造。邀请扎赉特旗消防救援大队专家现场授课,切实提升检察人员面对突发火情的自救互救与协同处置能力。

5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制定《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先后开展2次枪弹库安全检查,对编制内所配备的枪支进行日常擦拭、保养。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二是制定《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岗位风险点排查机制》,完成全员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动态更新风险点。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2次警示教育会,观看3次警示教育片,强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果。四是强化案例通报,收到相关典型案例后,第一时间通报学习,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联合扎赉特旗检察院政治部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岗位风险排查,对重点岗位干部开展岗位廉政谈话工作。

2.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规范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保障各类工程项目高效推进、规范落地。

2严格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文件,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公务用车燃油费采用预付账款科目进行记账,实现按月按车使用加油小票报账。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通知》,对拟采购的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要求进行采购。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对投入使用的办公楼工程建设材料、竣工结算等文件交由扎赉特旗审计局委派第三方审计进行评审。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1.32万元办公设备入账。三是建立《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各类资产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控。

4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财务知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内容。二是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专项自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三单一函”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1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严抓实党组自身建设,提升党组决策能力。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2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一是组织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党组秘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重新修订《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参会人员议事发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要求。三是实施“一议题一申请”制度,上会议题均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2.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完成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的推荐、审核和储备库建立工作,向扎赉特旗机关工委报备储备人员。二是将支委列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形成“1名书记+2名后备”的梯队。三是召开“扎赉特旗检察院党务知识培训会”,提升支部委员党务工作水平。

2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一是开展发展党员程序“回头看”,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全面核查。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3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合理调配党员干部岗位配置,择优选配骨干力量充实党务岗位,持续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

(四)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一是党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巡视相关党内法规条例学习研讨,提升党组织抓巡察整改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担当。二是强化党务干部业务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持续推动全院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发展,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检察为民宗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和“松懈心态”,将整改要求融入检察办案、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各环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健全长效跟踪督办机制,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持续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常态化自查责任,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整改任务持续细化跟进举措,逐项明确巩固提升标准、常态化管控节点,杜绝整改松劲反弹。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制度漏洞、管理短板、思想根源,坚持标本兼治,既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解决“当下改”的问题,更注重制度建设,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管理制度、队伍管理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6661066;

邮政信箱:音德尔镇通海路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邮编137600;

电子邮箱:zqjcybgs@126.com


中共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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