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位于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向松嫩平原延伸的过渡地带,位于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东接黑龙江省龙江县,南与黑龙江省泰来县,吉林省镇赉县交界,西连科尔沁右翼前旗,北与呼伦贝尔市扎兰屯毗邻。全旗面积约一万一千平方公里,总人口近四十万。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始建于一九五五年,由呼伦贝尔盟检察分院管辖。文革时被军管会取代,一九七八年恢复重建,一九七九年成立并正式挂牌办公。一九八零年十月,划归兴安盟检察分院管辖。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将现有工作人员将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1、检察官是指已被确认入额的检察官,在权力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
2、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未入额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
3、司法行政人员包括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人员,从事行政管理事务。
业务部门以独任检察官和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办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