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6日在扎赉特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大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旗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和旗人大决议,忠实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担当作为,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打击金融犯罪,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件8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二是助力精准脱贫。加强与监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衔接,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起诉5件9人。为加强农村扶贫物资管理,与旗人大法工委联合给巴达尔胡镇送去了一堂法治课。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向因案致贫返贫的8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0万元。三是防范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修复,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8件53人,以开展“保护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守护草原”“河湖清四乱”等专项工作为依托,集中整治绰尔河沿岸“四乱”现象、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达尔胡镇侵占草原等系列案件,督促治理绰尔河等河流面积27万亩、生产生活垃圾2000余吨,督促修复被损毁破坏的林地1500余亩、草原10万余亩。
服务和保障民生民利。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4件9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流通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向行业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保障了全旗食品药品安全。二是服务大局,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主动走访发改委、工信、工商联、建筑公司等部门和企业,介绍检察保障职能和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和法治需求,为企业解决涉法涉诉困难。三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认真开展以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涉企刑事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民企代表共17人走进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贯彻“慎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妥善办理企业单位犯罪案1件,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努力实现让企业“活下来”“经营得好”的目标。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一是主动落实旗委防控部署。组织60余名干警,入户排查1300多个家庭的外来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报备工作。二是积极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扎实开展所负责的6个小区808户2000余人的进出登记、体温测量、外来人员劝返、疫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管控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创新办案方法。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网络提讯和庭审,支持公诉56件,顺利完成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案件办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网络诈骗案1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野生动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二、履职尽责,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平安扎赉特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紧紧抓住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更加专业高效办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人、起诉305人,分别同比下降49%和45%。其中批捕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42人,起诉79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人、起诉44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0人、起诉34人。深入各苏木乡镇场开展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督促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有效防范了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风险。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以案件为抓手,紧盯“六清”行动,聚焦提质增效,致力长效常治,以“跟踪”促整改,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我院被兴安盟检察分院先后推选参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检察官被推选参评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县处级干部。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64人,均按照规定进行分流和处理;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3人,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有272名被告人依法适用该制度,适用率达90%,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4%。不起诉17件17人,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投资18余万元在巴达尔胡镇建设12309检察服务用户平台和法治宣传栏,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打击,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21人,提起公诉30人。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起诉4件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牵头召开专门会议,促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为全旗中小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2次,为留守儿童送去普法知识图书2000余册、生活用品600余件。投资10余万元在巴达尔胡镇中心校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立“苏·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协调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三、强化监督,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遗漏同案犯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6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人。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高量刑建议质效,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5%。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并获得上级院支持3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活动,核查不规范减刑10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向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定期与法院核查财产刑执行情况,全年核查235件270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4件,初查上级院交办的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7份。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扎实开展“非诉执行”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8件。经审查,提出抗诉2件、再审建议1件、检察建议51件,4项核心业务数据均位居全盟前列。为强化诉讼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共7人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理念,切实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8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99件,所办案件数量位列全区基层检察院首位,行政检察办案组被确定为全区优秀办案团队候选单位。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43件,立案118件,其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7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件,13项核心业务数据均位列全盟首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生态保护检察室,与旗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签署协作机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聘请22名公益诉讼观察员,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决扛起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针对“四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治理,合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建设。
四、提升素能,倾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密组织开展宗旨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严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挥“喉舌”作用,弘扬检察正能量。
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优化班子结构,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年内任用1名环节干部为党组成员,把1名党组成员推荐到副检察长岗位,顺利完成副检察长交流任用。优化中层干部结构,任用3名年轻干警为部门负责人。选派2名后备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实现干部队伍的有序发展。
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业务素能和岗位技能培训660人次,参加上级院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567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岗位练兵竞赛活动3次,有1名干警荣获全盟公诉人竞赛优秀辩论奖,有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盟未检竞赛优秀论文奖和优秀答辩奖;有1名干警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称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践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8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62条,接待律师查阅案件21人次,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顺畅运行。
各位代表,2020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围绕大局,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提升;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各项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协调问题仍然存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仍需下气力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解决。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牢记使命担当,努力为全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检察工作置于“两个大局”中,努力实现检察办案和检察服务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
二是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新检察理念,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扎赉特建设。
三是以开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推进“十大业务”做精做细,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四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人员各项素能,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各位代表,“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我们决心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努力为富强美丽平安扎赉特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