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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5-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扎赉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2年1月7日)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 于海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维护人民幸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服务全旗经济发展中体现检察自觉

四年来,我们不断增强大局观念,找准助推发展的着力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全力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三号检察建议”精神落实,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罪15人,提起公诉21人,挽回经济损失109万元。二是全面致力保障脱贫攻坚。依法打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涉扶贫领域贪污犯罪案件6件7人。精准开展司法救助,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0万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传递司法温暖,展现检察担当。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24件,紧盯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等各类专项行动,在河湖清四乱行动中,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治理河流400余公里、清理河道垃圾20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2000余平方米、治理水域6000余亩,守护一方蓝天碧水。

(二)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圆满完成排查梳理、隔离管控、巡查督导、核酸检测演练等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二是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提前介入1起出售假口罩诈骗财物的涉疫情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依法提起公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部分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开展检查,维护疫情防控期间食药市场经营秩序。向监管部门发出涉疫情检察建议14件,保障了疫情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三是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开展远程提讯83次、远程庭审56件,实现了疫情防控“零接触”,保障了办案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和企业,畅通联系渠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6次,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次,邀请45名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解决企业运营中的法律疑惑。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召开涉企刑事案件听证会,依法对1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是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17名干警平稳转隶及相关问题线索、装备的移交工作。二是强化案件办理,2018年以来,我院高质量完成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类案件36件50人,渎职类案件1件1人;就办案质量、工作衔接等问题与纪委监委召开联席会议8次,形成打击合力。三是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是否存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14491人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全面致力平安建设,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贡献检察力量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本质属性。

(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61人,提起公诉104人。加大涉黑恶案件立案监督和诉讼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追捕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纠正遗漏罪行3人。成功办理乌兰浩特市英伦酒店张某臣等31人特大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2021年4月,我院被评为自治区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忠实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扎赉特。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1042人,批准逮捕77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35人,提起公诉1517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142人,起诉238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78人,起诉95人,极大净化了社会风气。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18人,起诉273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81人次,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加强法治宣传和信访维稳,投资近30万元在巴达尔胡镇建设12309检察服务用户平台,设立法治宣传栏4处。积极开展检察听证8次,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18年,我院被旗委评为平安建设基层先进集体、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四)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人,起诉61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4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任命16名检察人员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0余次,并赠送3万余元的普法知识图书及生活用品。在巴达尔胡镇中心校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设立“苏·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2021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四年来,我们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71人,不起诉60人,达成刑事和解4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24件、追捕漏犯26人、追诉漏犯37人、追诉漏罪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9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次,提出刑事抗诉1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向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和交付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305份,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0人次。开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相关部门均已整改到位。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面落实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19件,提出检察建议126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0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深入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以及执行款物专项监督活动,受理案件70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所提建议均被采纳并得到回复。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不断转变监督理念,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52件,提出检察建议173件。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审查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4件,提出检察建议67件。会同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案件20余件,及时监督和指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0件,立案29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7件。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完成恢复林地19000余亩、草原植被12000余亩。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室,联合共建“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乱”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治理,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在提升现代化水平中激发检察活力

四年来,我们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院领导带头办案,累计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238件,占办案总量的30%。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责权利统一,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

(二)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捕诉一体”改革,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落实精准量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严格控制“案-件比”,强化侦查引导,严格退查程序,提高办案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5次。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2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11次。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件、公开法律文书1502份,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公布检察工作信息4200余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四年来,我们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定期开展流毒清理。利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着力锻造检察干警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落实到学史“力行”上。用活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组织干警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13577人次,21名干警荣获全区、全盟竞赛能手和业务标兵,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从严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方位开展英模教育,筑牢见贤思齐、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开展“以案促改”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四年来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增强;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有待提高;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成效仍需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要加大。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扎赉特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进一步增强用法治力量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勇于担当、主动履职,实现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突出“固本强基,创新精进”,全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未来五年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深刻内涵,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融入政治、大局、为民,以自觉能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把“两个确立”落实、做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聚焦扎赉特旗“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服务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检察环节有效管控各类涉稳风险,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打击涉农犯罪,稳妥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以检察为民增进群众获得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求极致精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办理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民生领域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检察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五是建设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充足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切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2022年工作计划

一要深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必修课,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旗“两会”精神,坚持把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健全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推动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在检察办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要狠抓执法办案,紧紧围绕旗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聚焦营造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生态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民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温暖。

三要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法律监督,提高刑事诉讼监督水平。突出加强民事裁判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扩大公益诉讼成果,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学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向大数据运用、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做到以常态保长效。提升干警素能,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扎赉特、法治扎赉特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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