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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5-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7日在扎赉特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海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旗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服务全旗大局,在护航发展稳定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3件17人。加大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办理故意伤害案件14件16人。进一步强化命案防控源头性预防工作,深入乡镇、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9次,命案防控宣传活动9次。依法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受理审查逮捕相关上游犯罪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4件4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受理审查逮捕35件85人,批准逮捕27件57人;受理审查起诉63件133,提起公诉53件112人。

(二)全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受理审查逮捕26件57人,批准逮捕19件30人,受理审查起诉63件118人,提起公诉47件85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立联络站1个,建立联系点2个,受理审查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2件12人,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1件,以检察履职护航“内蒙古品牌”。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案件1件,督促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并对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处罚。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受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强化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案件56件,助力解决执行难。加强对涉案企业安全生产“回头看”,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联企业开展法治宣传31人次,针对性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推进生态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件6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联合多部门建立“河湖安全保护行动”机制,稳步推进河湖治理,开展联合巡河5次,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1件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针对巴彦乌兰草原地广人稀的实际情况,与林草部门、乡镇政府建立“草原保护联盟”,在嘎查、村设立“公益守护人驿站”,聘任农牧民担任公益守护人,府检联动共同落实全旗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守护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四)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签署《关于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协作意见》。起诉2起盗挖、非法出售黑土案件,涉案黑土超一千立方米,共处罚金1.6万元,退缴违法所得2.55万元。联合农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蔬菜大棚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与旗农牧和科技局签订《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就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情况深入11个乡镇、22个嘎查村开展联合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督促整改。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民利中展现检察情怀

(一)精心织密群众健康防护网。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小饭桌”用餐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持续深化“守护美好生活”、“散装食品”监督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医美行业整治工作,走访调查辖区内养生美容机构,针对发现的超范围经营、夸大宣传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监管单位严格履职尽责,加强行业管理。

(二)用心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78件127人,不起诉67件86人。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处理32人,实现由“治罪”向“治理”的转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97%,进一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77件209人,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矛盾、苗头性问题,精准靶向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促进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实现从个案“解决一起”到类案“治理一片”。

(三)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更重责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9件12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对“问题少年”竭力挽救,不批准逮捕7件8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家庭教育讲座5次,敦促“甩手”家长履职管教。积极开展综合履职,针对发现的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件,支持起诉3件。强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住宿服务行业强制报告制度法律监督行动”,强化经营者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意识。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13名员额检察官在24所学校、幼儿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35场,覆盖师生、家长9000余人。

(四)尽心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人,办结12件1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5万元。建立“扎检关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向爱心企业筹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1.2万元。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项活动,受理线索3件,立案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会同相关部门走访辖区内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建设无障碍通道,损害残障人、老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无障碍通道15条。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7件242人,批准逮捕78件127人,受理审查起诉330件498人,提起公诉212件313人。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均已提起公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纠正违法案件89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办结上级院交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二)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9件,其中民事裁判监督3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0件,支持起诉1件。所制发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以解决农民工实际需求,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协助解决讨薪难题,用法治守护“辛苦钱”。创新工作方法,将民法典普法课堂搬进农家院落,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相关信息被《检察日报》刊载。

(三)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3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3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48件。所制发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做实检察环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化解行政争议1件。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受理案件线索1件。开展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受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案件48件,着力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安全问题,维护行政执法权威。

(四)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件,立案91件,制发检察建议68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6件,移送上级院提请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件。依托“益心为公”平台,邀请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领域21名专业人士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办案21人次,为公益诉讼检察提效助力。落实“林草长+检察长”机制,针对4起破坏草原违法情形,以诉前程序恢复被毁草原143亩。联合黑龙江省泰来县、吉林省镇赉县检察机关召开生态检察区域协作会议,签订《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意见》,通过协作机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助力保护区域生态安全。

四、锻造过硬队伍,在强基固本中展现检察忠诚

(一)坚持党建引领。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向旗委汇报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向旗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工作5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三会一课”7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党组书记讲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习14次、交流研讨6次,举办读书班2次,围绕“两件大事”确定调研课题5个,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等工作,不断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二)坚持素能提升。“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政治理论学习课堂”为依托,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40次,传导式培训11次,组织庭审观摩4次,司法警察体能技能培训2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5篇论文在自治区法学会、兴安盟法学会征文中获奖,2篇论文被《兴安法学》刊发。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润检,打造走廊文化,建设党建活动中心、检察书屋,组织人员参加盟、旗两级排球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举办秋季运动会、读书分享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三)坚持科技强检。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改善办公办案环境。建设完成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推进档案数字化工程,升级检委会会议系统,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着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模型5个,通过数字模型发现监督线索70余条,成案2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纠正违法9件,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有效激活“沉睡”的大数据,激发法律监督新动能。

(四)坚持严管厚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2次,邀请旗纪委监委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8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检务督察部门开展督查检查5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五、主动接受监督,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展现检察公信

(一)加强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旗人大、政协专题报告检察工作2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特邀全国人大代表宣讲全国两会精神,走访各级人大代表5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活动30余人次,高质效办结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件,努力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66人次,邀请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172人次,努力使检察专业判断更符合社情民意,检察工作更贴近社会现实。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5次,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284篇,原创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31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71篇,盟级媒体采用68篇,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对1件重点案件和114件随机抽查的案件进行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以案件质量评查助推高质效案件办理。撰写数据研判分析报告8篇,推进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9份,口头提醒230余次,抓实案件流程监控,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谱写了扎赉特检察事业新的篇章。2023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年宣讲团被评为“一星级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文明号集体”,院团委、妇委会分获旗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3名检察人员分获自治区、盟、旗三级表彰奖励。上一年度全盟基层检察院考核中,我院整体工作位居首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从政治上着眼”不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有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数字赋能”工作有较大进步空间。三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抓实。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差距,专家型检察人才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推动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规范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昂扬的奋斗姿态,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中,为扎赉特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答好“政治卷”。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主动向委请示报告工作,积极落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以更强担当答好“发展卷”。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维护金融安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为维护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答好“民生卷”。细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力度答好“法治卷”。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健全完善法律监督的外部衔接机制,持续推进检察大数据深度应用,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答好“廉政卷。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办案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深化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重点加强对知识产权、民商等方面紧缺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2024年,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敢做善为,为扎赉特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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