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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黄金饰品“售出概不退换”?霸王条款并无法律效力
时间:2026-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直播间选购金饰

想退换却遭商家阻拦

一起来看看怎么合法维权


以上商家自行设置的不予退换限制条款,看似提前告知消费者,实则属于违法无效格式条款。不少消费者会误认为商家提前告知的不退换规则具备法律约束力,可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仅排除四类商品: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漫画中涉案黄金饰品案例属于装饰类消费品,不属于法定排除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畴。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即便提前告知消费者,也不能对抗法律赋予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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