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检察关怀。
张某月一家四口生活在音德尔镇某屯。家庭虽不富裕,但也生活美满。2020年12月一场意外让这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作为美团外卖送货员的张某月在送餐途中,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当场死亡。张某月是家中独生子,生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张某财体弱多病。妻子李某视力残疾一级,无劳动能力。儿子张某卓为学龄前儿童。三口人均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张某月的离去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我院在依职权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发现了张某月案件基本情况,肇事车主无力赔偿张某月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秉持着司法救助工作及时救助、优先救助的工作理念,我院干警主动履职,帮助张某月家属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充分体现了对因犯罪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困难,传递检察温情。
为使有限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挥更大效应,按照“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的工作理念,拓展救助深度,确保被救助家庭得到持续有效的救助。经征得救助申请人的同意,我院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决定先行向被救助人发放2万元救助金用于其基本生活开支。在音德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剩余的4万元救助金投放到爱心企业扎赉特旗建宏农林牧专业合作社。
10月20日,在扎旗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入股建宏专业合作社签约仪式上,被救助人、爱心企业扎赉特旗建宏农林牧专业合作社、司法救助金责任担保人、音德尔镇司法所四方签署司法救助金入股协议书。爱心企业将按照每年10%的比例进行分红,于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向张某月家属支付利息。由该企业所在村书记担任担保人,音德尔镇司法所定期检查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情况。以长效的救助方式保障被救助人的后续生活。
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办实事求极致”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拓展服务保障民生的思路和方法,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向广大人民群众源源不断的送上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