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兴安盟纪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兴安盟检察分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月22日下午,扎赉特旗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海杰,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兰分别讲话,全院干警参会。

王兰组长系统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扎赉特旗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新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持续跟进政治监督。
对照政治责任台账,督促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治责任清单,落实政治责任。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强化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点的纪律要求,并对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机关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三、不断夯实理论基础。
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2023年工作任务:
一、围绕落实觉的二十大部署,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一要坚持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要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三要强化派驻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向旗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
一要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二要精准发现贪图享受、讲究排场陋习不改、改头换面、隐蔽隐性享乐奢靡问题,并严肃查处。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全面加强觉的纪律建设。
一是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二是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年轻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

于海杰检察长对扎赉特旗检察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做好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新时代加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意义,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各项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
二、坚持长抓不懈,持续压实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检责任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强化内部监督,筑牢廉洁司法的制度防线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检务督察、案件管理中心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成果运用,强化督察质效,筑牢廉政防线方面下大力气,构建起检察办案内部监督机制,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抓好廉政教育,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文化是软实力,要把廉洁文化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着力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坚持逢会常提醒、案情常通报、体会常交流,强化干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扎赉特旗检察院将坚定不移筑牢党风廉政防线,坚决扛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