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独立罪名,于2021年3月1日生效。该罪名明确将“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也可能构成犯罪。
1.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3. 行政责任
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具体判定需根据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进行综合考量。需要注意的是,情节轻微的高空抛物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