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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提起公诉,检察院还做什么?揭秘“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
时间:2026-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是否曾好奇,检察机关除了在法庭上指控犯罪,还能做什么?

其实,新时代的检察机关已构建起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体系。它们就像社会的四位守护者:

刑事检察 严惩犯罪、守护正义;

民事检察 保障权益、化解纠纷;

行政检察 监督公权、促进法治;

公益诉讼检察 捍卫公益、守护民生。下面,让我们通过生动漫画与详解,一起了解“四大检察”如何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是人民检察院的业务之一。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关乎社会的安宁与和谐,更承载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责任。

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主要针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错误纠正,对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监督,以及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检察

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宪法法律规定,主要承担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等职责。

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

公益诉讼检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从刑事、民事、行政到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它们在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监督权力、守护公益等领域协同发力,共同致力于夯实法治根基、守护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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