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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爱意,越过隐私的边界
时间:2026-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步入青春期的孩子,开始拥有属于自己的心事。父母牵挂着孩子的喜怒哀乐,渴望读懂他们的内心,及时察觉成长中的迷茫与烦恼,守护孩子平稳前行。这份牵挂发自本心,但爱意的表达,同样需要把握分寸,不能越过法律划定的权利边界。

一些家长心底惦念孩子,害怕他们独自承受成长里的烦恼,于是悄悄翻看日记、查看聊天记录,想以此知晓孩子真实的状态。在部分家长的认知里,监护身份意味着可以知晓孩子的全部生活,却容易忽略,未成年人也拥有独立的人格权益。履行监护职责,不等于可以随意探知孩子的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监护与尊重从来不是对立的。陪伴孩子成长,应该以平等对话的方式走近他们,守护好属于孩子的一方心灵空间。若发现孩子可能身处风险之中,不妨先静下心耐心沟通,尽量不用窥探私密信息的方式寻找答案。未经允许翻看日记,会一点点消磨彼此的信任,在亲子之间生出无形隔阂。

亲子之间的温情,建立在彼此理解与尊重之上。守护孩子一路成长,饱含爱意的同时也要守住法律边界,用尊重搭建起长久温暖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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