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6日下午,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春风主持会议,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会上,王春风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生领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义领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学习会强调,“三个规定”既是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警醒,也是司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保障。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不断提高对“三个规定”等内容的掌握和理解,在深入学习中明法纪要求、知行为边线。要严格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对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